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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转帖]美国高科技公司盗取中国人软件的几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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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帖]美国高科技公司盗取中国人软件的几个案例   
SoftUsChina




头衔: 海归少校

头衔: 海归少校
声望: 学员

加入时间: 2005/05/16
文章: 293

海归分: 18296





文章标题: [转帖]美国高科技公司盗取中国人软件的几个案例 (2022 reads)      时间: 2008-7-30 周三, 13:17
  

作者:SoftUsChina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美国高科技公司盗取中国人软件的几个案例


史方来稿/美国人对中国最喜欢提的问题,一是人权,二是知识产权,最近几年,人权提得少了,知识产权更多

了。但实际上,美国的大高科技公司是侵犯知识是最无法无天的,原因很简单,美国打官司是需要很多钱的,大

公司可以花很多钱胡搅,加上法庭的黑暗、某些法官的无良,在高科技领域也同样是丛林法则,因此小公司或个

人基本就没有什么知识产权的保护。最近的几个软件版权案就是明证。

第一个案子是一个中国人开的小软件公司控告赛门铁克(SYMANTEC)盗版前者的软件用于其互联网安全产品上。

案情很简单,被告SYMANTEC在 1998年买了一份软件,该次购买只授权一个人在一台机器上使用。这份软件在运行

时还会显示这样的信息:“授权:一个用户开发许可,不得发布”(“One User Dev License, Non-

Distributable”)。

SYMANTEC购买了这份软件后,把它捆绑在其互联网安全软件(INTERNET SECURITY)内,在全球出售了无数拷贝,

从没有付费。2005年中,软件作者才发现SYMANTEC已经盗用软件多年。于是与对方交涉,SYMANTEC先是答应按拷

贝数量付费,但后来发现对手是小公司,立刻翻脸,而且极为蛮横,扬言你什么也捞不到。没有办法,只好对簿

公堂,上联邦法庭控告侵犯软件版权、违反同意付费的协议、欺诈。

在取证中,SYMANTEC采取资料轰炸策略,提供几万份资料,而且把所有电子文件转成用最难查询的TIFF图像格式

,不对文件做任何逻辑的分类,而且提供大量无用资料并且打上保密的标签—比如在网上下载C++的标准和几本免

费的电子书,贴上绝密的标签。这些做法的目的就是让对手的律师浪费很多时间才能找到有用的信息。不仅如此

,原告的律师还很难指责它没有提供证据,因为只有把所有文件—包括无用文件—都详细查阅分类之后,才能确

定它有没有提供证据。这些时间都转换对手的诉讼费用,消耗对手的资源。

即使根据SYMANTEC的部分资料,也发现它把原告的软件卖给了几百家企业。而且在一份SYMANTEC内部的文件中,

它承认没有该软件许可,可能欠了不少费用。更为严重的是,在被起诉之后,SYMANTEC向法庭表示已经停止使用

该软件,但取证中发现,他们其实不过是改了改被侵权软件文件名,企图瞒天过海,根本就没有停止使用,还在

继续侵权。

按理说这是一个铁板钉钉的盗版软件案,而且案情很严重,甚至到了欺骗法庭的程度了。我们都知道,知识产权

是一种所有权,不经许可,就是侵权,与偷窃无异。比如说你买了一部电脑,电脑就属于你,如果别人拿走你的

电脑,那就是偷,并不需要小偷同意电脑是你的才能证明他是偷。陪审团再怎样也应该主持公道吧?结果呢?美

国联邦法庭的MARTIN JENKINS法官直接判SYMANTEC全盘胜利,案子全部撤销,根本就不需要审判---这在美国法庭

叫总结评判(SUMMARY JUDGMENT)。

看美国联邦法官是怎么判的吧!就SYMANTEC通过修改文件名掩盖继续侵权的事实,JENKINS法官认为,原告提出这

个问题太晚(实际是SYMANTEC拖延交出软件样本),法庭早已定好审判时间,所以该证据和侵权事实不予考虑。

关于软件复制和发布的问题,美国联邦法官认为原告无法证明SYMANTEC的人看到了那个“一个用户,不得发布”

的信息。即使SYMANTEC看到了那条信息,也无法证明SYMANTEC同意了那个限制,因此原告无法证明SYMANTEC侵权

。JENKINS法官在这里玩了一个简单的偷换概念—把财产权与合同权混淆。他找了一个网景公司(NETSCAPE)浏览

器合同案的官司,该网景软件下载网页上写着用户同意把自己的信息发回到网景公司的条款,后来一群用户起诉

,说没有看见网景的这个条款,因此没有同意把信息发出去,所以网景获取信息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法庭判用户

获胜。这个案例里有这样一句话:“虽然是软件,同样需要互相同意才能产生约束力。”法官把那句话脱离上下

文一套,加上一些似是而非的混淆,SYMANTEC就合法地盗版了。

关于SYMANTEC先前同意按拷贝数付费的协议,当时是在电话里谈的,SYMANTEC那边的主管同意了按数量付费,但

是对于他们授权给客户无限制拷贝如何计算当时没有定死方案,只是说根据客户的员工数量估算。SYMANTEC在通

话时还找另一个律师在旁边闷声做笔录,SYMANTEC最后把笔录交出来了,上面写得明明白白,其主管同意按该软

件的合理价格付费。但美国联邦法官在总结评判中却认为相关条款很模糊,因此合同不能成立。至于SYMANTEC的

内部文件中自己承认欠了软件费用的内容,原告在法庭文书和听证时都特别强调,但法官干脆来个忽略,好像那

份文件不存在。

关于欺诈,那就更好对付了。法官说SYMANTEC开始同意付费、后来拒绝,顶多只是违反信用,不是欺诈。这样一

来,原告的全部控告就都被撤销了。 SYMANTEC把软件复制出售了无数份,赚钱无数,除了最初的一个拷贝外,没

有交一分钱。但是最后结果居然是原告完全败诉。在法庭上,JENKINS法官跟SYMANTEC的律师象哥们似的,眉来眼

去,甚者给他们出招对付原告,而对原告则是恶声恶气,蛮横得要命。

道理这么明显,应该可以上诉吧。但是这里有一个钱和时间的问题,官司打了这么久,对一个小公司来说,律师

费已经难以支付,上诉需要更高明的律师,至少是 600美元一小时的律师费,资料繁多,没有多少万美元根本无

法继续,而且上诉至少要两年时间。而SYMANTEC已经花了几百万美元律师费,按照美国的版权法,胜者可以要求

负方出律师费。这时候,SYMANTEC发话了,和解吧,我们也不想从你身上割一斤肉(one pound of flesh),否

则你得先出几百万再去上诉。没有办法,小公司只好和解了。

在下一个案子,我们将介绍JAVA的发明者、SOLARIS操作系统的开发者升阳公司(SUN MICROSYSTEMS)侵权与欺诈

的官司,大家可以更好的看到这些公司的嘴脸。SUN以前主要是靠自己的SPARC服务器在UNIX市场上有想当地位,

后来由于LINUX的普及和X86芯片的高速发展,SUN的境地是每况愈下,连年亏损,不得不把SOLARIS公开源码,想

吸引大家的眼球,但似乎为时已晚。其CEO是一个很年轻的人,说起话来滔滔不绝。

2000年,SUN从这个中国人公司那里购买了8个人的软件使用权,两年后SUN谎称不再使用该软件,但其实一直用在

其关键的LIBATTACH软件上,并且捆绑出售了无数个拷贝。软件作者一直蒙在鼓里。但2004年,SUN突然要求软件

升级,这些前后不一的说法,终于引起了软件作者的怀疑,于是强烈要求进行使用数量统计。经过一系列的交涉

之后,最后,SUN承认至少出售了7000个拷贝。

但后来发现,SUN实际使用和发布数量可能远远超过7000。于是作者要求进一步核实SUN提供的信息,要求就两个

已知客户进行抽样验证。SUN拒绝了。作者与SUN的首席执行官JONATHAN SCHWARTZ联系,鉴于SUN在业界还是比较

有名声的,希望根据公平的商业原则解决争端。SCHWARTZ没有反应。跟SUN的其他人联系,他们开始表示愿意谈,

但随后就没有音信了。最后,作者在美国加州的联邦法庭起诉SUN侵犯软件版权。

实际上,JONATHAN SCHWARTZ等收到作者的信息后,早已开始准备迎接诉讼,一方面继续侵权,一方面组织律师队

伍。所以当起诉书到达时,他们早已有充分准备,但是在法庭上却说对案子一无所知,需要更多时间应诉。取证

结果发现,SUN的主管们明明知道已经侵权了,却变本加厉的出售无限制许可。其LIBATTACH产品的开发主管RADY

在一份电子邮件中写道:“我们已经超过权限了,这是一个问题,而且我们没有对软件的拷贝数量进行监管。”

另一个员工MELNICK则写道:“这样超越权限,会给你们带来麻烦的。”

明知故犯,证据确凿,应该没有什么好说的吧!结果是,美国联邦法庭又一次总结评判,说侵权不能成立。首先,

法官再次采取忽略关键证据的方式,对上述SUN自己都承认了的内容视而不见,然后开始从法律上玩弄春秋笔法。

法官写道:在有许可的情况下,除非是超出了许可的范围才是侵权,比如说有个案子里,软件规定只能用,不能

修改,但被告修改了,就构成侵权,可见所谓范围就是怎么用软件。在这个案子里,规定每份许可只允许一个人

在一台电脑上使用软件,这不是规定怎么用软件,因此这不是许可的范围问题,也就是说这不是侵权。

当然了,有最起码常识的人都知道上面的说法完全是胡搅蛮缠,根本无法自圆其说。法官在做出上述判决后,立

即宣布原告败诉,并立刻宣布结案。这次,原告决心上诉。在一次电话会议中,SUN的总裁SCHWARTZ的律师明确的

威胁原告说我们会向你索要巨额的律师费,让你个人陷入经济困境。对此,原告认为这是明目张胆的讹诈、是原

始的黑手党做派。

SUN索要律师费的要求递交到法庭上,又是一个巨大的数字,一份20页的文件据说花了13万美元的律师费。目前此

案已经上诉到美国第九巡回法庭。

7月28日于美国加州

作者:SoftUsChina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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