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7月,斯坦顿和莫特与其他志同道合的妇女一起参加了在纽约州塞尼卡福尔斯(Seneca Falls)举行的首次妇女权利大会。她们根据美国《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起草了《感伤宣言》(Declaration of Sentiments),要求妇女享有包括投票权在内的平等权利。有300多人参加了这次大会,68名妇女和32名男子签署了这份文件。
1964年的《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禁止就业性别歧视,为妇女提供了平等机会。为了确保贯彻执行该法中有关妇女权益的条款,一些积极活动人士组织起来,在1966年成立了全国妇女组织(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en,常简称为NOW)。它现在是美国最大的女权组织,有大约50万名成员。
例如,美国人口普查局(U.S. Census Bureau)报告说,2005年,16岁以上的女性占劳动人口的59%,但是男性雇员每挣一美元她们只挣平均77美分。根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的数据,其部分原因可能是女性仍集中在报酬较低的行业。
劳动妇女面临的另一个挑战是,如何平衡家庭与工作两者间的需要。很多既有孩子也有工作的妇女面临顾此失彼的困境。一些事业有成的妇女发现自己忽视了家庭。出版了数本关于职业妇女的著作的经济学家休利特(Sylvia Ann Hewlett)发现,42%的公司女性主管到40岁时仍没有孩子,而且只有14%计划要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