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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经改革的里程碑――也来参加物权法物权法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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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政经改革的里程碑――也来参加物权法物权法的讨论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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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 海归元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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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312
加入时间: 1970/01/01
文章: 25707
来自: 美国
海归分: 6039767
标题:
中国政经改革的里程碑――也来参加物权法物权法的讨论
(2255 reads)
时间:
2007-3-25 周日, 03:21
作者:
狼协
在
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中国政经改革的里程碑――也来参加物权法物权法的讨论
物权法据说是遭到了空前激烈的反对。不但因此拖延了十年,而且还遭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巩献田为首的近4000人的联名签署反对,其中包括副部长级以上的高官和退休将领多人。在这个问题上,国内新左派和海外“民运”反对派都步调一致地抵制物权法。他们抵制物权法的理由,根据我的印象,主要这么三条(其他都好象不太值得驳):
第一, “实际保护谁?--穷人打狗棍不能和富人宝马别墅一样保护”。这个其实也不太值得驳。你说我要饭的饭碗就不需要保护?说这话的人自己就不会信,甭管他是不是在要饭,有多少财产,是不是穷人,抢他的财产看看他反应就知道了。我猜他说这话的意西不是说要饭的打狗棍不要保护,而是代表了这么一种社会心理:要是都能开抢,当然是穷人的饭碗更不在乎砸。这跟网上愤青誓言跟米国开战,说趁中国还穷光脚不怕穿鞋的大家抱着一块沉底的意西是一样的。这说是仇富也行,说是红眼也行,可惜只是一相情愿。现实是穷人更缺少保护,要抢也是强势抢弱势的。穷人抢大户当然也会发生,但那往往是革命。革命是大家的饭碗一起砸个稀巴烂,然后重新洗牌,再产生新的大户――结果还是大多数人被抢,或者大家一起玩完。只保护穷人不保护富人的只是个乌托邦,那样的社会即使存在,那种社会也一定会是地狱。因为大家都比赛穷,谁富灭谁,而穷富永远是个相对的概念,这样的社会就只能灭亡。
第二, 它把“国有财产”的概念从“全民所有” 偷偷替换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所有”。这个好象也不太重要。因为物权法之前,因为“公有”,“公共财产”的界定行同虚设,成了大家拿。当然最有权力的拿的最多。所以本来处理“国有财产”的权力就在政府,没有通过法律明确而已。将国有资产私有化的“国资委”,难道不是政府机构吗?中国现在的纯粹意义上的民意机构根本就不存在,谁来代表所谓的“全民”来控制国有财产?
第三, 它“想方设法明文规定将贪污犯转移的不义之财合法化”。是不是能够这么推理,能不能通过法律条文的改进,尽可能的减低这种可能,老狼没有仔细研究,但这种可能性应该是存在的。所以这里老狼假定物权法的通过,确实导致了因为权力的市场寻租而获得的不义之财合法化,而这个立法,因为符合相当部分的利益集团的利益,而存在着很大程度的故意。而当政者有相当大的部分属于既得利益集团。我们姑且在这些假定上来讨论问题(注意仅仅是假定,是否事实需要证明,而且是统计上和逻辑上的证明)。
但将全民财产转化为少数人的财产,将公有财产转化为私人财产,就媒体揭露出来的信息来看,这在现代中国,应该是在相当规模上是事实。老狼曾经推荐过的收购国有资产的案例,也生动地揭示了这个财产的转移是怎么进行的(http://www.haiguinet.com/bbs/viewtopic.php?p=1086377)。
如果是这样,有没有可能把这些人所偷去的“全民”财产都夺回来呢?注意,我说的是统计上的层面,就是把大多数被瓜分了的全民财产都夺回来,而不是抓个把贪官意思意思。可是这可能吗?
老狼比较悲观,觉得这不太可能。因为按照我们上面的假定,瓜分全民财产的就是当权的。除非你承认当权的并非铁板一块,否则要夺回那些财产无移是与虎谋皮。这样唯一的途径就是造反。造反基本上不可能,而且即使成功,结果也无非是另外一次循回。这个在本坛已经讨论很多了,我们不再赘述。
这样,有没有这个法,我觉得结果都一样。没有物权法人家也照样瓜分公有资产并长期占有之。所以这么以此为“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加以激烈的反对其实不太make sense.
其实大家都承认,公有制低效,无约束,妨碍经济的发展。分歧只在于怎么把公有制变成私有制。苏联是大家平分,把暗的“大家拿”变成明的大家拿。中国是有门路有本事的瓜分。当然是大家平分合理,虽然结果最后还是造成了资本向少数人手里集中,但那是因为市场机制的二次分配,这样至少大家都比较心平气和些。但那样的话,假定的前提便不对了。就是说,公有资产的支配权跟执政的利益集团没有关系,领导们全都是毫无私心的公仆,愿意把自己控制的大肥肉跟所有老百姓共享。这直接跟我们上面的假定冲突。从我们举的那个收购国营企业的案例(http://www.haiguinet.com/bbs/viewtopic.php?p=1086377)来看,这个“大家拿”已经形成了下到单位职工(少数上市公司职工转移和贪占多数股民利益)、上至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因与政府官员在长期形成的相互利益关系而导致的特权)的利益链。这个利益链实际上是遍布全国各个层面的。要象国内左派和海外右派们的想法,一下子剥夺这个利益网络,我觉得是让最高领袖去送死(光绪、胡总和赵总),或者是暴力革命的梦呓。
所以在不革命的前提下,最好的方式是赎买。所谓赎买其实是暗买。就是维持“偷窃”公有资产的高风险成本(不时地抓些贪官来关来毙),这样虽然无法杜绝盗窃行为,但因为坐吃山空,可以迫使他们把偷来的财产变为可以生利的生产资本,尽早脱离刀口舔血的生涯,而不是让这种偷窃制度化,成为一种可以安全持久的寄生源,让他们可以毫无忌惮地将偷盗来的公有财产仅仅用作消费,挥霍殆尽。
如果他们不善经营(或者不懂得雇用善于经营的专家来替他们管理资产),那么他们偷盗来的资产便会在自由竞争的市场里面发生转移,被善于经营的人吃掉。如果他们善于经营,那么他们便会蜕化为“新生的资产阶级份子”。不管是哪种方式,中国将产生独立而强大的利益集团,中国的政治生态将发生和平的、渐进的、但却是本质的变化。只有在那时,民主共和才是有利益集团的强力支持、并寻求其政治代言人的现实需求而不是一相情愿的梦呓。反之,强大的官僚资本将成为难以撼动的集团结盟,不但中国的权力阶层将烂透骨头,而且其权力垄断将妨碍自由竞争,消灭对手,对市场经济形成巨大障碍,导致中国的经济改革最终失败。也许这就叫“南美化”吧。南美化的资本主义不会导致国力的强大,反而会因两极分化而导致激烈的社会冲突,最后走向社会危机。
所以,想系统地将腐败份子瓜分的公共财产全都抢回来是不实际的,就让这个过程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私有化渠道”吧。历史的进步并不从来就跟道德进步同步,西方的圈地运动如此,血汗工厂如此,奴隶贸易如此,“资本一来到世上,就每一个毛孔都充满着血腥”,那么为什么东方便一定会有例外的高尚和公平?英国的光荣革命也并没有剥夺剥夺者。不是说不应该那样剥夺,而是那样剥夺可能代价会大得多,而且可能会走入死循环。关键是切断腐败份子市场和权力间的脐带,不能让他们在市场中的资产再继续源源不断地从权力中吸取养分,获得垄断特权。脐带一旦被切断,这些资产就只有两条路:要么枯死,资产转移到市场赢家那里;要么学会游泳,依靠管理而不是特权,成为市场赢家。至于怎么才能切断脐带,老狼将在另外一篇文章讨论。
庖丁解牛不是要拿刀硬砍骨头。而是要掌握牛体解剖知识,知道骨肉走向,然后才能游刃有余、迎刃而解。这是中国的政治设计师们应该做的功课。(待续)
作者:
狼协
在
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上一次由狼协于2008-2-21 周四, 18:56修改,总共修改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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