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贴:本人当被告的案例〕宣布陪审员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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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贴:本人当被告的案例〕宣布陪审员投票结果
(3360 reads)
作者:
狼协
,
来自: 美国
时间: 2008-5-23 周五, 03:06
作者:
狼协
在
海归酒吧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宣布陪审员投票结果 (579 reads) 时间: 28 10 2003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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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云儿 在 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s://www.hjclub.com
网友贝苏尼诉版主04一案,至海纳百川论坛时间2003年10月
27日8时36分,七位陪审员已经全部投票完毕,其中六位陪审
员写出了详细的裁决意见。
关于争议贴是否构成对原告本人攻击的问题,一位陪审员没
有表示意见;两位陪审员认为争议贴属于影射或讽刺,不能
直接等同于对个人攻击;四位陪审员认定争议贴构成对原告
本人攻击,并给出了明确的理由。这些理由虽不尽相同,但
有个共同认识,即争议贴作者明确地将剧中负面人物与原告
本人挂钩,极大地伤害了原告。
关于争议贴对原告本人攻击的性质,给出了详细意见的六位
陪审员中,一位陪审员明确认定争议贴有性暗示,属于用性
词汇攻击原告;两位陪审员认为其中有大量人格侮辱词汇,
性质严重,应予删除;其余三位陪审员不认为争议贴构成用
性词汇攻击网友,因而不属于删贴从严类,可不予删除。
综合陪审团多数意见,本法官宣布:争议贴攻击并伤害原告
本人,应予谴责,但其内容不构成用性词汇攻击原告,依照
论坛规则可不予删除。
本案就此审结。谢谢各位陪审员。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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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陪审员表决摘要
广成子:
争议帖构成对原告本人的攻击, 且反复出现令人愤怒的绰
号及令人尴尬不堪的不雅词汇,应予删贴。
人之初:
争议帖构成对原告本人的攻击, 但不构成对原告的性词汇
攻击, 不属于坛规中规定的删帖从严的范围。
weizhi:
认同原告意见,即争议贴是很尖刻甚至恶毒的讽刺,但不
构成以性词汇或动物词汇攻击网友,不应当删除。
实话实说!!!
争议贴属于影射,但不等于对网友攻击。原告关于争议贴
“将性词汇和性动机加于人”从而构成攻击的理由不成立。
someone:
争议贴构成对原告本人的攻击,且其用词有性暗示,构成
用性词汇攻击网友,属于删贴从严类,应予删除。
xyzxyz:
争议贴不应当删除
NOEQ:
争议贴构成对原告本人攻击,且其中有大量人格污辱词汇,
应予删除。
作者:
狼协
在
海归酒吧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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