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葱岁月的暗恋[蝴蝶兰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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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青葱岁月的暗恋[蝴蝶兰原创] (2037 reads) 作者: 蝴蝶兰来自: 上海 文章时间: 2009-1-06 周二,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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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蝴蝶兰海归茶馆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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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不爱自己的青葱岁月?

-------蝴蝶兰



蓝绸子想起自己十六岁时的样子就想笑——肥大的绿军装,和男生一样短的利落头发,走路时一蹦一跳,脚下似生着风。每每勇敢地和男生唇枪舌战,丝毫不畏惧他们。

和同桌白羚去操场上聊天,蓝绸子喜欢张爱玲,白羚喜欢明星,刘德华、黎明是她的偶像,有一次班主任听到白羚说喜欢刘德华,那个四十多岁的老太太说:刘德华是哪班的?

真笑破了蓝绸子和白羚的肚皮了。

蓝绸子是班里的学习委员,或许人真是有天分的。并不费力,每次考试总是名列前茅。由于成绩突出,中间还跳了一级。班级里的黑板报编、写更是她一手包办,每每在学校的班级评比中获奖。演讲、辩论更是让她在学校里出尽了风头。于是,全校20几个班级,不知才女蓝绸子的大名,就好比不知道周杰伦一样老土。

那时候的蓝绸子,如浓艳的向日葵,热烈的开放着。

改变,是从徐朗来了开始的。

英语老师休婚假,请了别的班级的老师徐朗代课一个月。那天蓝绸子恰好迟到,一抬头,看到一个清秀男子正在看自己,粗麻的白衬衣,米黄的休闲裤子,黑亮的头发,还有身体里散发出来的清淡香气。

突兀地,蓝绸子的脸就红了,然后喊了报告。

是谁说过?少女的情窦初开不过是一个刹那,遇到了对的时间对的人,然后哗啦一声,就情窦初开了。

一点没错啊。从此,蓝绸子彻底改变了,看自己总也不顺眼,发型那么难看,裤子这么难看,眼睛这么小,总之,总是感觉自己长得不够沉鱼落雁。她每天,必定要绕到徐朗的房间前才去上厕所,徐朗的宿舍窗户正对操场,她路过时,有人说,嘿,徐朗,你学生。

徐朗就伸出头来,叫她,蓝绸子。

她抬起头,看到徐朗的头伸出来,二楼,恰好那棵合欢树的掩映下,那张脸,分外的俊朗迷人了,蓝绸子的心咚咚跳着,跑开了。

那个周末她回了家,缠着妈妈去商场,买了一条红裙子,然后再一双白球鞋,再然后是自己偷偷买了一盒胭脂和口红,做这些时,心里好象在做贼,十分地心虚。一路往学校走的时候,一路偷偷地笑,哪里用涂胭脂啊,脸早就红了。

第一次穿上裙子的蓝绸子自己都觉得惊艳,她不算特别好看,可个子很高,身材瘦削,有些地方还青涩。站在徐朗面前时,她张口结舌了。

是要问一个问题的,却忘记问什么问题,一张嘴说的话吓了自己一跳:徐老师,你有女朋友吧?

有啊,徐朗说,在另一个市的市政府上班。
蓝绸子的隐隐有些失落,可还是笑着,到底找了个问题问了。
而且,蓝绸子看到,老师的脖子上有颗红色的痣。鲜红颜色的痣。

白羚也是喜欢徐朗的,一次次去问问题,那棵合欢树下,大概最记得谁去得最多了。蓝绸子只去过一次,去过之后,就黯然神伤了,可还是喜欢着。开始没完没了地照镜子,甚至买了眉笔画了妆,直到被班主任点名说她小资产阶级才罢了手。

一个月之后,原英语老师婚假结束回来了,徐朗回到了原来的班级。再后来,徐朗离开了学校,据说是结婚后留在了女朋友的所在地。

是从徐朗开始,她开始明白自己是个女孩子,声音应该婀娜,身段应该曼妙,是从徐朗开始,蓝绸子才明白,原来,喜欢一个人可以这样啊,心里明晃晃的,全是他,无论走到哪里,眼前晃动的全是他。



一年之后,蓝绸子考上上海一所大学。她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徐朗写了一封信,地址是一座工业城市,因工业污染,而长年累月空气灰蒙蒙的城市。
很快,她写了第二封第三封……她一直没有说自己是谁,只说,你记得我吗老师?你记得那个个子高高,老问你问题的学生吗?

没有回音。所有的信石沉大海了,这让蓝绸子十分忧郁,她站在上海的天空下,看着绵长的梅雨季节,觉得心都湿搭搭的了。

大学的时候,很多男生疯狂的追逐蓝绸子,但蓝绸子丝毫没有恋爱的想法,直到遇到一个眉眼气质与许朗有些许相似的品立行,才似有似无的谈了一段时间。但这段感情也无疾而终。一直到毕业到时候,品立行还是念念不忘蓝绸子,但最终还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从此,她踏下心来考研,在别的女生都缠绵悱恻谈恋爱时,蓝绸子开始发疯一样的学习了。

白羚那时在北京一个二流大专院校里,爱情故事此起彼伏。也曾经谈起过徐朗,白羚说,谁年轻时候不喜欢一个人啊,一直喜欢他?我又不傻。到毕业时,白羚谈了十数次恋爱,并且在拿到毕业证时也拿到了去美国的签证,和同学一起赴美读书了。

美丽的女子总是有本事的,这让蓝绸子十分佩服。白羚哪样都不如她,只是长了一张美人皮,这下,就要什么有什么了。张爱玲说得好啊,女人有什么就拼什么吧,没有美貌,那么,拼智慧好了。

研究生读下来,蓝绸子留在上海发展,看到手指细长眼神飘渺穿着白衬衣的男子便以为是徐朗,总免不了多看上几眼,但也只是看看,一来二去,人就二十五六了,白羚在美国都生了孩子,说书读不下去,于是就生了孩子。

而蓝绸子的事业,也已风生水起。年轻,漂亮,有才。在公司颇得领导赏识,才3年,便已做到副总的位子。

两个人打越洋电话,白羚说,蓝绸子你千万别犯傻了,女人年轻不了几天,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趁着自己有几分姿色要紧紧抓住男人,晚了就来不及了。
蓝绸子想了想,白羚说得对,可她选择男人的标准居然还是十六岁时的标准,清秀、英俊、手指细长、有干净的眼神、有飘逸的头发……说到底,她还是没有忘记他。

可是蓝绸子没有想到,她和他的相见,是如此的偶然。



那是初夏,蓝绸子出差到那座工业城市,住在那座城市最高级的酒店里。

那家酒店有个特色,住着一个高级妓女,一晚要价10万。据见过的人说,那女子气质脱俗,千娇百媚,10万块一晚,值!故各路富豪闻讯,均乐意一掷千金,以换春宵一刻。

那晚,蓝绸子身着一件黑色宝姿晚装,衣服完美的剪裁勾勒出凹凸有致的曼妙身材,气质高贵典雅,面容生动精致。是的,如今的蓝绸子,已蜕变成蝶。男人的眼光,落到她的身上,便再也无法离开。此时,她优雅的坐在咖啡厅里,听着潺潺的音乐,手托香腮,陷入冥想。。。。

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提着皮包,匆匆的走过。看到蓝绸子的那一瞬间,他愣住了,蓝绸子也愣住了。是他!她从16岁朝思暮想的许朗。而徐朗的目光,也胶着在蓝绸子的身上。“你就是那个叫价10万一晚的美女吧,不过,你这样的姿色,的确值这个价格。今晚的你,属于我了。”男人直接走过来,眼睛里有惊艳。

蓝绸子呆若木鸡。

看着眼前的男人,他黑了胖了,头发秃了顶,眼神浮肿,手掌肥厚。但他的笑容,依然没变,她不会记错他的笑容。她的眼前浮现那个俊朗挺拔,手指纤长的男人,如今已面目全非。
而他,竟然将她认成了那个名妓。而她,朝夕暮想的那个男人,那个占据她所有心灵的梦中情人,而他,竟然没有认出她。

但无论如何,今晚,就可以拥有他了,虽然是这种方式。

晚上。蓝绸子心绪起伏万千。但毅然赴约。

今晚的她,美若梦幻,紫色的宝姿曳地长裙,更衬托出娇美容颜的脱俗。万缕柔丝,披在香肩。更添风情。

徐朗从浴室走出,已中年发福,挺拔的身形如今已臃肿不堪。蓝绸子站在房间中间,心扑腾腾地跳着,没完没了地紧张着,手都些哆嗦了。
看到站在房间里惊恐的蓝绸子,他走过来,轻挽她入怀。此时,蓝绸子心底一怔,这一刻,她等了10年。一直在梦里的渴望。可是,当这一刻,真的来临,眼前的男人,那个刻在青葱岁月心底的男人,令她陌生。

男人低头亲吻她的额头,嘴里呢喃着:“美人,就是给你100万,我也愿意,我开矿,钞票对我来说,就是纸嘛,不过,你这样的美人,不常有哦。”如此近距离,蓝绸子瞥到他脖子下面的一颗红痣,鲜红的痣。没错。是他。

男人张狂的拉过皮包,哗啦啦倒出一堆成捆的钞票,洒向蓝绸子。他说:这些,都是你的了。
说着,向蓝绸子压来,蓝绸子挣扎着,那颗鲜红的痣,如此近距离的呈现在蓝绸子名前,一起一伏,不断晃动。 一阵恶心,蓝绸子使出全身力气,挣出男人的胳膊,冲到卫生间,吐了个天翻地覆。

眼睛很模糊,脸上有液体在流淌。

到今天蓝绸子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情,她并不是爱过徐朗,她爱的,只是自己过去的青葱岁月,与徐朗无关。
而青葱岁月,谁不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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