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对募捐立法,实施《募捐法》不得摊派募捐,不得让没有收入的人募捐,不得公开募捐的金额,不得公开募捐人的姓名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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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对募捐立法,实施《募捐法》不得摊派募捐,不得让没有收入的人募捐,不得公开募捐的金额,不得公开募捐人的姓名和公司
(1613 reads)
作者:
文成武德周-乾坤日月明-天地正气锋
,
时间: 2008-5-18 周日, 08:45
作者:
游客
在
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最近体现出来的一系列的乱相,我看了很有意见,我觉得首先:
婴儿,幼儿,学生这样的“没有收入的群体”禁止募捐。现在连幼儿园都在搞募捐,真他妈的丢人。
其次,不得摊派募捐。不得公开募捐的金额,以及募捐人和公司。这样的话,愤青就不可以乱说了。
其次,募捐是表达爱心,不是宣扬,所以你捐了一百亿也不可以公开,你觉得不爽你不捐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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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大众应该明白一个真理:
救灾是政府的责任,我们交的税金里面已经有这笔预算了。你募捐的钱,仅仅是进了一些 “慈善总会等机构” 而已,是无法进入政府的财政体系的。另外你的捐款是没有任何的监督体系的。
再说,你缴税的时候已经是将救灾的钱有一份了,也没有必要交第二遍。你要表达爱心有的是其他的管道,点根蜡烛也可以表达爱心,成本只要0.5元。
作者: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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