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美国政治常识(2): 总统和权力 by J.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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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美国政治常识(2): 总统和权力 by J.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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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m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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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3333
时间: 2020-8-02 周日, 10:40
作者:
mmpower
在
海归主坛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朋友原发表在微信朋友圈的文章
总统和权力
作者:J.Yan
中国有一句官场的话,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句话,用在美国当今总统川普身上一点也不为过,为什么这么说呢?先让我们来回看一下美国的宪法。
美国宪法中,前面有三大重要的章节,就是所谓的Article. Article1就是关于legislative branch,Article 2 是about executive branch,Article 3是关于judicial branch. 中文里大概可以翻译成立法,行政和司法分支。其中每一个分支规定了它们的独立的power(职权;*有别于rights*人权)以及重要的部分是三个分支之间的制约权,就是今天常常在电视里听到的所谓的checks and balance.
这里插一下,当初建国时,有多个方案,其中考虑过的有英国的君主制,双总统制,等等,最后采用的是Alexander Hamilton著名的文章Federalist 70的单个总统结构制,作为行政分支的最高领导。
那么宪法赋予了总统那些职权?这些职权涵盖了以下方面:行政权(执法,组阁,赦免,提名大法官),立法权(否决,财政报告,等等),外交权(任命大使,磋商条约,行政协议,等等),军权(三军之主)。
这些职权基本上不需要通过国会,可以直接行使,对于川普这样的政治小白,商业上的老江湖,感觉既然有这么多的职权,为何不为我所用?特别是无需经过国会批准的“绝对”职权,不用的话过期作废啦。 好,我们就来看看撕毁推出国际协议用了那一条职权?
美国总统和外国签订协议有两种,treaty(条约)和agreement(协议),推出或建立条约要经过国会的论证批准,这个可以说是一种比较强的约束,不是那个总统想退出就可以的;而agreement协议,总统不需国会可以“随便”独立签署,但下一任总统有权力可以推翻退出,明白了吧,川普退出的都是以前总统的协议,这就是宪法赋予他的权力,即所谓的executive agreement。所以和美国总统打交道要搞清楚是什么样的协议,被下一任撕毁是分分钟的事。基本上贸易战签订的都是协议,可以随时变更,哈哈
,所以中国也别太认真了,被讹诈了。
对内总统可以签署executive orders,即行政命令,他可以推翻前总统的行政命令也可以随时签署总统的行政命令,不受国会的约束。当然国会有oversight 委员会可以调查,可以有弹劾总统的职权。美国总统的这两个行政权力又称为非正式权力。
最近全美各地的暴动抗议,川普可以说调动军队帮助各个州平息暴乱,即使用了他的军队权力,当初美国建国的一个目的就是law and order。但他不可以签署一个行政命令强制全美国人戴口罩防病毒,因为对不起,公共卫生不在总统的权力范围,宪法里,公共卫生权分配给州政府管辖。
川普三年多动用他的职权否决了八个国会法案,退出了无数个国际协议,赦免了他的同僚,提名了最高法院的法官-这可能是他给美国国家政治产生的最大的最深远的影响(以后另起一篇谈谈司法系统),所以对于外人来说,好像川普的话随口而出,实际上他的脑子还是清醒的,知道自己的权力范围并加以最大化,这也是他生意场老江湖的的一个过人之处吧,即善于利用niche,游走在一个模糊的边缘,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下次我要谈谈美国宪法的民权和民权运动。
作者:
mm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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