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問一位同性戀的男人,‘男人應當性感嗎?’答案幾乎是百分百肯定的。事實上,最性感的男裝一般都穿在同性戀男人身上。可是,如果我問一位異性戀男人,‘男人應當性感嗎?’估計百分之九十的人會說‘不’,雖然這個‘不’字是含含糊糊,模稜兩可地說表達出來的。在這些男人眼里,女人才有義務扮性感,或者更準確地說,不正經的女人才應該扮性感,好女人是非常不引人注目的。
這便是時裝的第二十二條軍規,也就是所謂的‘黑色幽默’。-時裝設計師設計出最性感最引人注目的衣服,可是它們的服務對象卻是人類之中的少數份子,一小撮‘階級敵人’。大眾的時裝理念與設計師的設計恰恰相反。大多數男人的時裝觀念是十分保守的,別人穿甚麼我穿甚麼,他們的衣服或許有貴與不貴之分,但在風格上,並沒有多少人追求標新立異。
這就是為甚麼我們一般不管男裝設計師叫設計師,而管他們叫‘裁縫’。那怕是聖羅蘭這樣的大師,在女裝設計上,他是公認的傑出設計師,但在男裝設計上,他應該被稱作‘傑出的裁縫師’-The great tailor, 而非designer。
我不是說,男人也應當像女人一樣來個‘孔雀開屏’,或者穿得像參加Mardi Gras一樣熱鬧惹火。男人的性感有很多不同的表現方式,一些看似平淡無奇的細節,有時卻是性感的源泉。比如修剪整齊,乾淨有序的頭髮,平平整整的指甲,黑皮鞋裡面乾淨整潔的深色襪子,一塵不染的襯衫,有型的內衣等等,都在於無聲處,檢驗著一個男人的魅力。當然,最重要最首要的還是,專注於工作的男人最為性感。
說到性感的一些基本條件,我覺得男人和女人都一樣。性感的首要條件是乾淨整齊,髒亂差的形象無論如何也不能與性感聯繫起來。乾淨是美的首要條件,沒有乾淨就沒有美感可言。這一點相信大家不會有異議。
其次性感是自然流露的,千萬不能過分忸怩做作,其實女人也一樣。有識之士說,不管多麼名貴的衣服,都把它當睡衣穿。這話的意思當然不是說讓你糟蹋衣服,而是不管多麼名貴與端莊的衣服,穿在身上都要舒服慰貼才行。這樣別人才能看著舒服,才能有性感可言。做到這一點其實不難,其訣竅是,忽視身上那件名牌衣服的存在,把它當成你自己的皮膚。
當今世界上最為流行的時裝概念,是‘看上去並不怎麼貴’,也就是說把豪華昂貴的衣服,穿成普普通通隨隨便便不起眼的便服。注重的是衣服的隨意搭配和獨創性,千萬別從頭到腳都是嚇人的牌子標籤。不然你看上去就像個大玩偶一樣,傻得很。
第三,性感還要有個人品味與風格,太過人云亦云,沒有自己的見地,很難給人性感的感覺。在流行的因素里去偽存真很重要,並不是將所有的流行因素全都堆積上身就時髦性感,也不是暴露越多越性感,因為性感純粹是一種感覺,而不是方程式。
最後,性感是一件很個人的事,何時何地因何而性感很重要,有人喜歡娛悅他人,有人喜歡娛悅自己,不管怎麼樣,穿得好看,總是賞心悅目的一件事情,也是一項不可多得的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