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心得(第一百一十九集)

罗国正

(2013年12月)

1952、书法的至高境界就是得心应手、动笔感天地、心想事成。得心应手是书法进入最高境界的前提和第一步,或可叫“进入”第一站的标志;再前进、再提高,就是动笔感天地,这是第二站;又再前进、又再提高,则到心想事成,即已“大成”。此时,可以说是“真正的得法了”。此法通,其它的法很易悟到,正所谓一法通、法法相通。都到了最高境界的一群书法家中,还有高低之分。主要的分别在四个方面:一、经验丰富程度的区别。如果经验不够丰富,面对着一个高难度的“主题理念”,还是要花较长的时间、或要事先出个草稿才能完成,如果经验丰富老到的书法家,面对新的主题理念,则可一挥而就,比较彻底地实现理念;二、文化底蕴的区别。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文化底蕴的积累,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达到什么程度的积累,才能创作出有什么内涵的作品,和与之相配套的信息量。三、创作的速度和完美程度的区别。四、气场大小的区别。伟大的书法家的气场,给人的印象是非常夸张的,甚至夸张到常人难以相信,以为是“神话”。这里不作详述,有缘人才会见到,这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也是难以说得非常清楚的事情。

1953、陆辅之主张词“应正取近雅,而又不远俗”。强调以雅为正,俗为辅。现在人们常说的“雅俗共赏”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但也有的作者为了照顾特定的群体,或为了赢得“读者群”,搞以俗为主,雅辅之。还有这样的情况,似雅实俗,或似俗实雅,或不同层次的人得出不同的雅或俗的感觉。这都暴露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创作主体在创作时,心境有媚众之嫌,分心了。这也是当代不少艺术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生存而普遍存在的问题。当然,如果这是作为一种审美的风格,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我认为:伟大的作品不应是为了“媚人”,而是创作主体内在能量与人格魅力的结合,因特定情景,使自己的真情实感得到恰到好处的流露。在这些伟大的作品里,有的是以“阳春白雪”的面目出现,也有以“下里巴人”的面目出现,当然也有两者兼有的形态出现。而不是事前限定非要如何出现不可的。无必要的限定,是自由创作和创造精神的“天敌”。

陆辅之还主张词的“命意贵远,用字贵硬,造语贵新,炼字贵响”;“清空二字,亦一生受用不尽,指迷之妙,尽在是矣”;“学者必在心传耳传,以心会意,当有悟人处”。他还反对雕刻作风,崇尚自然美。陆辅之这些表述,无新意,因他之前已有人说过这些意思了(例如,南宋张炎等人的观点)。加上这些意思内在也存在自相矛盾,与他的近雅不远俗的观点更不吻合。虽然如此,还是有一定借鉴作用的。

1954、减少感情、婚姻、交朋友、寻找合作伙伴等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的方法,就是家庭、学校、社会的相关单位,要提供各类感情、婚姻、交友、寻找合作伙伴等的情况、价值观等实例让年青人知道,并有优秀的点评、讲解,要有辅导课,有些辅导课应编入适龄人的教材。这属于人生美学的课程。如果整个社会只有一种不太管用的观点,绝对是不能解决千差万别的情况的。人生美学应进课堂,这样就可以提高愿望与感情的吻合概率,避免人生对情的“豪赌”,对情不敢“下注”,是缺少气量与胆识,对情进行“豪赌”,是非常容易导致人生的悲剧。问题是处在狂热中的年青人,谁又能非常理智呢?一旦非常理智地计量时,还有真情吗?很有可能是一场买卖、交易。这尺度该如何把握呢?所以,家庭、学校、社会相关单位应有相关的辅导,剩下的事情则靠各自修行了。减少悲剧的发生,是所有理智的善良人都应努力的事。

1955、杨维桢(公元1296年-1370年)在美学、文学、书画艺术等方面都有成就,值得重视。我曾对他的作品(彩色影印件)进行临摹,给我很强的印象是:个性很足、气场很强、用笔硬朗、充满激情、心性偏激,自成一体。用“功力深厚”的评价则不在话下了。他的作品不应是初学书法者的临摹对象,初学者也无法体味到他作品的“原神”,也没法进行有效的临摹,临摹他的作品应属较高级的功课。我感觉他的书法风格与清代刘墉作品的风格相反(临摹刘墉的作品也属较高级的功课),对他们的作品都临摹,既可互补,双可有新的领悟。杨维桢作诗自成一派,称“铁崖体”,在当时很有影响。他强调诗品美即人格美。并将人格分为面目骨体之美与性情形神之美。他认为诗歌之美丑,即其形神之美丑,“诗之情性神气,古今无间也”。他重视诗歌语言格调的形式美。在绘画上,杨维桢同样强调人格的作用,“天质”、“人品”和“心传意领”,画的优劣与画家的人格优劣相关。他认为“书与画一耳。士大夫工画者必工书。其画法,即书法所在。”杨维桢这些观点,对绘国画者来说,确实很有建设性作用,对绘西洋画者来说,有些人未必能够接受这样的观点。从我个人的绘画实践来看,练好中国书法,对绘西洋画同样有很大作用。这是一条中西合璧的绘画艺术之路。

1956、在红地毯上穿着的时装与其他场合穿着的时装应是有区别的。这就涉及到时装与场合相配合的美学问题。穿时装者自身的自在、大自在,与观众感觉到的自在、大自在是有一定区别的。只达到一边的自在、大自在,而另外一边却不自在,这是件遗憾的事(这主要是指在展示的平台上),若能达到全方位的大自在,这是时装效果的最高美学境界。这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事,常常是整个团队天衣无缝的合作,也须有会审美的观众的参与。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知道,在展示平台上的“时装秀”,展示者通常是有明确的目的性的,其目的不一定是为了满足自己或观众的“自在”,而是为了达到目的,这就视为成功,这样,又变成了另外一个审美角度了。

1957、生存环境、生活资料、制度与道德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审美关系。当资源短缺时,很多人对资源占有有很强烈的渴望,这时,就有人不择手段去获取资源。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非常容易看出谁是有人格的和道德的力量这时能有多大的作用。孔子云:肉不正不食。但世上还是有很多人体谅“饥不择食”的人,因为他们本身就会“饥不择食”。

1958、很多著名的书法家,将自己的人格理念融入墨的线条里、作品中。不能将自己的人格理念融入书画作品中的人,能算得上是书画艺术家吗?

1959、文化是具有社会人格的人的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具有价值的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是集中在人类社会产生语言后,有意念、理念的状态下进行的一切活动,是被自己或他人认为具有一定价值的物质的和精神的成果,是高于动物本能的东西。任何可以称之为文化的东西,不管以什么形态出现,都必定带上具有社会人格信息的精神的东西,常常是对人具有一定价值的东西。凡属于文化的东西,则有人愿意保留,甚至可以继承和发展的东西(当然,也不排除有人要放弃,或反对保留这东西)。对文化进行四十二维时空定位,便于人们对文化有较理性的认识,较准确的审美。

1960、只具有自然人格,而没有社会人格的人,是没有文化可言的。

1961、语言是社会人格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人类意念、理念的重要载体。所以,文化是很多以语言的形式来表现的。当然这“语言”不单是指用口语、用声音来表达,还可以用非常多的其它方式来表达。

1962、对文化进行审美是人类特有的行为,也是促进文化向真、善、美发展的关键。

1963、文化是重要的审美对象。审美是文化的重要活动。美学是文化中最优秀的内容之一。学习文化的最重要任务就是逐步地建立起健全的人格。

1964、传统文化是所有文化的基础。有些中国人对“传统文化”这概念的认识很混乱,以为“传统文化”就是指中国古代的文化,其实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有传统文化,学习外国的东西,那些东西也可能是外国的传统文化,或是外国在它的传统文化发展而来的东西。所以,提出完全放弃传统文化的观点是错误的。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要求完全接受传统文化,因为事物在不断地发展,人们的认识水平在不断地提高,基础设施、设备已比过去先进,环境在变化,全球化的背景所带来的人们观念的更新,再加上有些传统的观念已被科学的实验证明是错误的,有些甚至被历史、被社会实践证明不符合人们的利益的,是违反以人为本的原则的,对于这一类的陈旧的文化,我们应从传统文化中筛选出来,在“扬弃”的基础上,继承和发展优秀的传统文化。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对全人类的发展作出的贡献非常之大,很多内容值得当代人深入研究、开掘、继承和发展。对传统文化进行审美,我以为首先要站在文化的立场上,客观地、历史地看待文化现象,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普世价值”的观念,对传统文化作出区分,然后选择自己可以并需要学习、继承和发展的部分。其实,不管什么人,每个人的发明、创造都是非常有限的,每个人都要利用现存的文化的东西,传统文化就占了现存的东西绝大部分,摆在那里的东西你不用,而是临时去搞一些自己的东西,你能搞出多少东西来呢?当然你为了创新、创造这种精神是可嘉的,问题是你凭什么去创新、创造呢?还不是在现有的基础上去创新、创造吗?“现有的基础”必定带有很多传统的东西。这样,就提出了这样的美学命题:既传统又创新、创造。既保守又革新。在以人为本、以民为本、遵循普世价值的原则下,该传统就传统,该保守就保守,该创新、革新、创造,就创新、革新、创造。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