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精神”到底是什么?

芦笛

这次“熬晕”出了国人未曾预期的两件事,一是叶诗文打破了女子400米混合泳的世界纪录,BBC主持人克莱尔•波丁却说她“问题重重”,讽示她使用了兴奋剂,引起中国网民的激烈反弹。二是世界羽联宣布,因中国选手于洋/王晓理、韩国选手郑景银/金荷娜、河贞恩/金旼贞和印尼选手波莉/乔哈里 “消极比赛”,取消他们的参赛资格。在初裁结果作出之后,韩国队和印度尼西亚队提出了上诉。随后印尼撤回了上诉,而韩国队的上诉则被驳回。中国队非但没有上诉,还发表了一份简短的声明,称于洋/王晓理的行为违背了奥林匹克的宗旨和公平竞争精神,代表团对此感到痛心,并坚决反对、严厉批评这种行为,云云。

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无产阶级要用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资产阶级也要用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他老人家没文化,缺乏思维与表达能力,词不达意是常有的事,这儿的“世界观”改为“价值观”就对了。勿过,我老人家活了一辈子,只看到西方资产阶级用自己的价值观改造世界,还没来得及看到东方的无产阶级的价值观在西方有什么影响。眼下这档子事就是最新证明。

众所周知,毋庸置疑,奥运本是鬼子的发明,跟中国传统文化一分钱的关系都没有,而今中国代表团却出来说,中国运动员应该遵守奥林匹克的宗旨!

那么,“奥林匹克的宗旨”究竟是什么?那就是竞技。这可是违反孔子教导的。他老人家说:“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那意思是,君子没有什么要跟他人竞争的。如果非争不可的话,那大概也就只有射箭了吧?作揖礼让后上去,射后下来饮酒,这就是君子之争。他之所以肯定射箭,是因为那并非直接对抗,参赛者并不会伤和气。倘若他老人家看到拳击比赛,不知道要痛心疾首成什么样。就连足球比赛,李鸿章老大人看了也不以为然,认为那种苦力活应该让下人去干。的确,贵族们挤在一起,推推攘攘,抢一个一文不值的皮球,成何体统?亏得发明了这种下作把戏的国家,还以所谓“绅士风度”为荣!

说这些,可并不完全是反讽。一个国家为何要有体育运动?伟大领袖毛主席早有教导:“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此话一如既往,十分模糊——到底改善人民的健康,还是增强人民的体力?这两者似乎不是一回事吧?论体育的功能,显然它只可能指后者。体育运动确能使人的肌肉发达,因而增强人的体力(在毛眼中也就是劳动力与战斗力),但它未必能增进人类健康,竞技体育还只能适得其反。

所谓健康,其终极衡量标准应该是寿命的长短。然而在中世纪,毫无体育运动的中国人的寿命也未必短过了热衷于体育运动的西方人。只是自巴斯德发现了病原微生物后,西方人才因医疗卫生进步,以及物质生活条件改善,寿命得到了极大的延长。中国的情况也类此,只是晚了西方一步而已。

由此可见,有如说是体育运动延长了人类寿命,莫如说是卫生状况的改善使然。这“卫生”当然包括适度运动,但绝不能是剧烈运动,只能是散步、太极拳等舒缓运动,否则只能适得其反。剧烈运动当然能增强人的体力,但只能损害健康,缩短寿命。如果要在剧烈运动与毫无运动两个极端中选择,则前者是负数而后者是零(或者是个绝对值较小的负数)。老芦终日卧床,形同瘫痪,连舒缓运动都丝毫没有,寿命却长过了李小龙与阿里,这两个负数的绝对值孰大,还用得着说么?

这可不是以偏概全,危言耸听,凡是从事剧烈运动的同志,非伤即残,没有什么好下场,不信请看: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page=1&boardid=1&id=8525977

我知道诸位要说,那是中国的“举国体制”使然。为了压倒别国,在国际上大大滴风光一场,不惜使用了现代化养鸡方式来培养“为国争光”的运动员。如所周知,西方的鸡过去也很贵,后来有人发明了极大地缩短生产周期的饲养方法,让鸡们完全失去自然生长的条件,从诞生那天起就被关在户内,接受持续照明,没日没夜地猛吃掺入赖氨酸、蛋氨酸的饲料(还是什么其他特殊饲料,记不得了),在短期内就迅速长大,极大地降低了生产成本。中国培养运动员走的其实也就是这条路子,把人变成只有一种功能的高效工具,其残忍令人不寒而栗。

这种“举国体制”当然应该谴责。但它是怎么出现的?如果奥运的宗旨不是竞技,难道还会有这种对症下药的现代化养鸡方式问世?咱们在谴责这种不把人当人的体制的同时,是否也该问一声所谓“奥林匹克精神”对不对吧?它到底是促进人类健康,还是刺激人类虚荣心,诱使他们去挑战体能极限,从而自残自伤,更让主办者趁机实现自己的政治或经济目的,把它变成政治或经济上的大生意?

新近国际传媒爆出,15名奥运官员曾在伦敦一家名为China Tang的中餐馆进餐,一顿饭就吃掉了£44,660 (约等于人民币446,600元),而该餐馆的一瓶Hennessy 1853就值£19,000(约等于人民币190,000元)。

发票

价值人民币19万元的名酒

China Tang餐馆

国际奥委会以及英国政府若是还有三分职业道德,就该调查这一重大丑闻,並及时向全世界通报调查处理结果。

既然奥运不过是竞技的大生意,那因于洋与王晓理受罚就毫无道理。中国代表团谴责她们违反奥利匹克宗旨,我实在看不出在哪儿违反了,又在何处没有实行公平竞争。上面已经说过,奥利匹克的宗旨就是竞技,就是在规则内争夺冠军,而只要不违反规则,那竞争当然既可是力敌,也可是智胜。她俩采用的策略,不就是古已有之的“田忌赛马”么?区别只在于田忌赛马违反了规则,用下驷去对人家的上驷,上驷对人家的中驷,中驷对人家的下驷,而于王可没这么干,是不是?

如果要较真,那就不好说了,例如赛跑或游泳,许多运动员在开头时都养精蓄锐,留着体力在最后冲刺时发挥出来。这种作法大众从未质疑过,而于王的作法与此的区别,只在于把“养精蓄锐,留待最后冲刺”的策略拆解运用到两场比赛去而已,为何就会有本质不同?老芦迟钝,实在无法理解其中奥妙。

当然,据说在于王比赛时,观众很愤怒,都觉得那钱花的不值——俺们花那么多钱,是来看第一流竞技的,你们怎能如此廉价打发俺们?裁判也两次中断比赛,严厉警告于王,云云。然而那就是惩罚于王的理由么?奥运到底是单纯的体育比赛,还是show business?运动员们到底是运动员,还是演员?如果是后者,当然于王就该受罚。但如果奥运宗旨以及世界羽联宗旨中没有“运动员如同演员一般,必须使观众满意,觉得所购商品物有所值”这一条,则世界羽联的惩罚就是无据执法。

至于BBC对叶诗文的诽谤就更不用说了,个人觉得比方舟子诬蔑韩寒还下流。不过我准备投稿到BBC中文网去抨击之,在此按下不表。

总之,窃以为,时至今日,所谓“奥林匹克宗旨”实在已经不是什么神圣高尚的玩意儿,奥运会已经成了与权力和金钱联姻的dirty business。这运动会应该怎么办下去,值得每个人深长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