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心得(第八十六集)

罗国正

2012年5月

1506、孙过庭的《书谱》在中国书法史上具有崇高地位。当今不少爱好书法的文人也能朗朗上口背出《书谱》里面的文句:“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鸿飞兽骇之资,鸾舞蛇惊之奇,绝岸颓峰之势,临危据槁之形;或重若崩云,或轻如蝉翼;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涯,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信可谓智巧兼优,心手双畅,翰不虚动,下必有由。”孙过庭这些经典性表述,是历代不少书法家希望追求的境界。我以为,如果书法爱好者有扎实的正楷功底,其行草能非常自如、稳定、得心应手地书写出孙过庭所述的境界的作品时,创作主体则除艺术上已取得很大成就外,身心也有妙不可言的大收获,其气场的覆盖力、渗透力也非常之大。

孙过庭主张能自然地用不同的书体表达出不同的情、意、神、思。他认为,为书者应能通草兼正;书法之美贵在:风神、妍润、枯劲、闲雅,并在骨力与遒丽、劲速与淹留、燥与润、浓与枯等对比的显与隐中形成。很多书法爱好者常运用孙过庭的观点,作为书法的审美标准,并通过努力来接近这标准而领悟书法的境界,而走向“人书俱老”。

1507、唐朝杨炯认为写文章要能达到美的景地,须认真观察事物,感悟生命。他非常推崇王勃的“积年绮碎,一朝清廓。”并主张:“壮而不虚,刚而能润,雕而不碎,按而弥坚。”杨炯这些观点,我以为不单对写文章有用,对做人、对各类文化艺术的创作,对城市建设等等同样有指导意义。人们可以在历史上、或亲历所闻所见中发现,很多人,很多文章、艺术品、建筑物、新建的旅游景点等等,多是外壮而内虚,燥火上浮;刚硬无情充满杀气;有的每个局部虽用心雕刻,却没有明晰的主题理念,思路混乱,每个组件在整体中成了碎片状;当代人们还可以随处见到象泡沫板、塑料胶、肥皂泡、垃圾拼合、遇轻风细雨和阳光即毁、充满浮燥气息的作品。给人们非常不踏实,危机四伏的感觉。

常言道:文如其人。只从写文章的艺术角度去分析,王勃所讲的“志之所知,用清文而销积恨。”“积年绮碎,一朝清廓”等观点是无可指责的,但从对生命爱护的角度去,我隐隐约约地感到,王勃这种作文状态,非长寿之计,因为一方面有积恨要清,另一方面又厚积猛发。我以为,应君子坦荡荡、厚积薄发为佳。能做到王勃那样已非常不易,能做到后者则难上加难。虽然难,历史已证明是有人能做到的。这也是为文者,一个高境界的标准。

1508、李嗣真对艺术的理解,很明显地反映出中国古典主义艺术理念的一个重要方面。他认为:“思侔造化,得妙物于神会,”“动笔形似,化外有情”,“尽该毫未,备得人情”等。李嗣真的神会、有情、人情,皆由心也。艺术之妙在乎心,感动自己的心,感动别人的心,静化人心。作品能提升人们多少境界,已说明此作品有多高的境界。

1509、陈子昂提倡“骨气端翔,音情顿挫,光英朗练,有金石声”的诗风。我以为,人能这样,已充满人格的魅力。但这只是其中一种人格。人格是有很多种,艺术风格也应是多种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显然,陈子昂是喜欢这种比较全面的特定人格。这使我想起一个问题:没有人格者,能写出好诗吗? 能写出好作品吗?

1510、张怀瓘认为:“能发挥文者,莫近乎书”。善书者其书能“含情万里,标拔志气,黼藻精灵”,“意与灵通,笔与冥运”。我认为,如果没有长期的书法修炼和读书法作品无数,并在极宁静的环境中,感到气场澎湃的状态下,有过得心应手的书写体验,是难以想象会有这样的心得的。根据我的经验,练书若到此境,不但已有艺术成就,而且能通经开窍,祛病延年。能到这境者,可谓懂书了,它与走“画字”的路是根本不同的。“画字”难以练气,有时还会伤气,非书法之正路。

1511、王昌龄认为诗有三境:物境、情境、意境。中国古代很多著名的诗篇都有这三境。有功力的诗人,常能出口成诗,三境俱全。能写出只有纯意境的诗,并能世代相传,就不多见了。

1512、很多非常著名的书法家,他们的状态是非常不稳定的。见到他们选展选载的作品,确实很美,但亲见或从电视看到他们即时发挥创作,给我的感觉是未得法度,有的作品甚至不堪入目。这是爱好书法的人,非常普遍存在的问题,这是“病”。如何治这书“病”呢?唐朝蔡希综早已开出一个药方:“先籍其笔力”,“高下恣情,流转无碍”。我以为单凭此药方,也难全治好很多书法爱好者的“书病”。我在此提出一些见解,供大家参考:出入百家为基础;广泛交流纠偏执。流转无碍须得心法和技法。自成一格或创体者有“功夫在诗外”的经验,如黄庭坚因划船、张颠见舞剑而悟笔。最关键之处是心性的觉悟。有自己的清晰的书法美学标准和高度熟练技法。由此而进入心的自由无碍,带来行动的自由无碍,创作时使书法流转无碍。具有艺术境界的书法作品,不是按图造凳,而是心性的自然、自由、自性、自情、自发的流淌。

蔡希综提出:“每字皆须骨气雄强,爽爽然有飞动之态。”其实,这只是多种风格的一种,做到这样也非常之不容易,也是世人普遍喜欢的一种风格,但不是唯一的标准。我以为,在打基础阶段,应有此功夫。现存的情况已证明,书法功夫练到退火纯熟阶段,就会出现很多很美的风格了。例如,我见过很多高僧的书法,已全去棱角,内敛不露,笔笔无一毫杂念,气场充盈,见字如见佛性、佛法,即可调节人的身心,增加正面能量。很多道教高人的真迹,充满大自然的气息,通篇灵动,使人领悟到道法自然之真谛。真是妙不可言。

1513、吴道子提出:“传神者写人之精神。”他还说:“写神不是画工”。画人物固然特别强调传神,不等于画其它就没有传神问题。其实,优秀的书画家,画动物、静物,甚至单纯的线条(如书法)都可以很好地传神。精神是无形的,要通过具象来表现,就得对特定的“神”有深刻的理解。艺术是相通的。一个特定的对象,人们通常用绘画来表现,也可以通过雕塑、书法、音乐等等来表现。艺术相通的核心是“传神”。千百年来,人们对于“传神”的领悟和表现,显得神乎其神,事实上,也真有点神,不然的话,为何难倒了这么多艺术爱好者呢?我在这里讲解一下“传神”的问题,希望能使大家对“传神”的问题不感到这么“神”,不感到绝对高不可攀。我认为对“传神”的理解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要理解自然人格的自然、必然、偶然的精神反应,这种反应在人的身心上,眼神、表情、声音语言、肢体语言、发型、服饰等上有所表现。

二是要理解具体人的社会人格在特定的自然人格作为载体上,自然、必然、偶然的精神反应,并在通过其身心和附带物等全方位传出的信息。

三,要理解在特定的情景中,特定的人由于特定的人格,其精神有特定的反应,并身心上全方位地或可控或失控,或显或隐地向外释放出信息。

这里还有特定的人格的习惯、正常反应、非正常反应、单一反应、综合反应等等问题。要掌握这些实不容易,所以说“传神”有点“神”,但又不是太神!“传神”还是可以认识的。由此可见,搞艺术不修炼人格、认识人格能行吗?

1514、萧颖士旗帜鲜明地提倡为文要“格不近俗”、“必希古人”;坚决反对“文质交丧,雅郑相夺”、“文复而杂”,“体漫而疏”、“言大而迂”、“词侈而怨”。萧颖士的观点,给我很强的印象是继承儒家士大夫的气路。如果从美学的角度看,这是一种风格,其实,实际的需要和艺术的表达方式是无限多的。心之自由是众多风格发展的源泉。要练为文之基本功,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按萧颖士的观点是没有错的。问题是很多人进去了,就出不来了,墨守成规了。

1515、王维的意境很高,这同他的创作理念“审象于净心,成形于纤手”有很大关系。王维创作了大量风景如画的诗,很自然他对画也有高论:“画道之中,水墨为上”。西方的诗人、油画家如果直面这些观点和作品时,又有什么高论呢?不同思想、多个角度碰撞一下,其精神火花,对美学、对艺术是有很大益处的。

1516、李白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与老子所讲的“道法自然。”在艺术创作上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主要是对给人以美感的作品而言,对有意给人丑感而引起的反思、反省的作品而言,又是另一个路数了。

1517、殷璠提出:“词与调合,首未相称,中间不败”的观点。我认为“中间不败”的看法值得研究和探讨。可否改为“中间藏龙”?我据有“文心雕龙”之说而生此句。因“不败”有多种歧义,令人不知如何定向、取舍。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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